欢迎访问东莞市车辆报废平台,电话:4008-565-122
东莞市车辆报废动态 东莞市汽车报废动态 东莞市汽车报废小知识

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

2024-09-13 1125

 130035584H7dwM.jpg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规定: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
除此以外,驾驶报废车上路一旦发生故障或涉嫌其他违法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
在线客服
在线客服

扫码添加客服微信

16001823hxDLRq.jpg